家风类型:廉行事 公私明(李坚真 崔与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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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2017年12月01日 ]
家风类型:廉行事 公私明
典型人物家庭:李坚真 崔与之
清正廉洁、公私分明乃从政之本。严以律己、克勤克俭,从不居功自傲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,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,从古至今,南粤大地上,这一基本标准越来越成为从政者的一种觉悟和习惯操守。他们以公仆之心、求实作风、奋斗精神、奉公品德立身、干事、治家,处处率先垂范,成为全社会称颂的家风表率。
李坚真:华夏女杰,廉政楷模
李坚真,历任中共粤中区委第一书记、广东省委监委书记、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、广东省委书记等职,她不仅是32位参加长征的中央红军女战士之一,更是中国首位省人大常委会女主任。作为老一辈革命先驱,她始终坚守克己奉公、刚正不阿的人生信条,“不花国家一分钱,不占百姓一粒米”。李坚真用“廉”书写了浩然正气的一生,毛泽东夸她是“不简单的女同志”。
文/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华实习生张群
对于家庭,她以身作则带头树立良好家风,通过言传身教,引导家人亲属常怀律己之心,规范言行举止,继承优良品德,为侄子谋公差的字她“签不得”、为养子提干的招呼她“打不得”……
(一)继子低调不透露母子关系
李坚真与邓振询结婚前,邓振询有一个儿子叫邓东林。李坚真对邓东林关怀备至,小到日常饮食,大到未来人生走向。李坚真给邓东林报名上南方大学。李坚真日常时不时地给邓东林捎去生活用品。
李坚真到学校接邓东林回家,每次坐的都是公共汽车,李坚真教育邓东林说,“个人的事,不能用公家的汽车。”
邓东林毕业时,她对邓东林说,“东林啊,你工作的问题只能由组织来安排,一切都要靠你自己的努力,千万不要靠父母的影响力吃饭。”
邓东林长期住在乡下,先后在揭阳、从化、惠阳、丰顺、肇庆基层工作。他恪守李坚真的教诲,没想打着父母的旗号搞特权、谋私利,甚至不对外界透露他与李坚真的母子关系,直到李坚真1973年的一次意外到访,周边的领导同事才得知此事。
(二)这样的招呼打不得
巢玉祥曾给李坚真担任警卫员,在战争年代曾救过李坚真夫妇的命,后来被李坚真收为养子。即使是这么亲密的关系,他也没有利用李坚真的职权获得额外的利益。他在李大姐身边工作几十年,长期和李大姐在广州一起生活,直到退休时也只是普通的工作人员。
巢玉祥的儿子巢广当了十年兵,李坚真也没有为其走后门为他提干,只是鼓励他积极工作、争取上进。据李坚真的孙女巢穗回忆说:奶奶从小对我们要求很严格,记得以前我们小的时候,经常休息日在家开会,不准我们靠近会场,会场外也不能大声喧哗。她严格要求我们:不管干什么事情要靠自己努力。她从不向有关部门打招呼。
李坚真把良好的家乡融入到日常的生活中,让后辈们在耳濡目染培养自身品质。
(三)这样的字签不得
李坚真弟弟原是丰顺县小胜供销社的干部,1985年,已经是到退休的年龄了。当时,她的侄子李建强很想“顶替”退休的父亲,跳出农门。那个时期前后,许多人也是通过“顶替”,办理“农转非”,吃上了“商品粮”。
那年李建强已经41岁,不符合“农转非”的40岁以下的年龄条件,他认为就是“一岁之差”的事情,只要找到姑姑李坚真说说话,让有关部门照顾自己,李坚真了解了李建强的来意,沉默不语。许久,她才慢慢地说:“共产党不能世袭,不能是一代做官,就要代代做官。你的事情,你的要求,我不能开口,更不能写字。”
“不搞特权,不谋私利”,李坚真一生廉政为民,为百姓做实事,做好事。她严于律己,并严格要求自己的后辈。在她的影响下,她的子孙后代将她的家训牢记于心,并用行动践行着。
南宋名臣崔与之:公正清廉传家风
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村,伫立着一座古朴的历史纪念馆,它是为了纪念南宋名臣崔与之而建的清献园纪念馆,毗邻原有的崔太师祠。
崔与之(一一五八至一二三九年),字正子,号菊坡,广东增城中新坑贝村人。其先祖是河南汴京人士,因战乱南迁,从其祖父开始定居广东增城。崔与之出身贫寒但天资聪颖,于淳熙十七年(一一九零年)考入太学,并于绍熙四年(一一九三年)中进士,成为宋代广东由太学取科第的第一人。而后其开创的“菊坡学派”更成为岭南历史上第一个学术流派。
文/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蔡凌跃
崔与之身居要位却从不以权谋私,他亲民爱民,即便军需告急之时也“一毫不取于民”。他勤政廉政,不畏强权,以身作则抵制官场腐败之风。崔与之一生清正廉洁,淡泊名利,他的门人称他“始终无玷缺,出处最光明”。而文天祥更是赞誉他“威德清风,跨映一代”。
(一)公而无私一生勤政为民
崔与之中进士后,任浔州司法参军,管地方法律事务。当时朝廷在各地设有粮仓,称为“常平仓”,用于储粮备荒、调节粮价,当时很多常平仓年久失修,破败不堪,一旦雨季来临,仓米容易受潮发霉。但是,当地其他官员为了己利不愿意花钱整修,崔与之主动请缨抢修常平仓,砖瓦不够,就将自家房子的瓦片拆下来修葺粮仓,保住了百姓的救命粮。
崔与之在多地任职,每到一个地方,就主动寻访百姓,询问民俗和政务。对百姓检举的弊政,他必然处置妥当才肯罢休。史书记载,崔与之所经之地,大量的贪官污吏都被绳之以法,有些则被他正气所震慑,望风而逃。
当时广东地区读书风气不浓,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更是少之又少,朝廷为了吸收岭南人才,在广东实行荐举制度,但却规定被推荐人要向举荐人缴纳财物,称“赏格”。崔与之知道后,上书朝廷制止这种变相贪腐的做法,以便更好地推荐人才。
(二)以菊明志高洁品质育后人
崔与之在任时处处以国家为重,知人善任,推荐贤能可谓不遗余力,且不图回报。崔与之在各地任职期间先后向朝廷举荐了大批贤良之人,绝大多数与他没有私交,无论对谁,崔与之都出于公心,后来多成为名臣或知名学者。崔与之的姐姐也曾为她儿子求官的事向崔与之说情,但崔与之却始终没有循朝廷恩例为外甥求官。
崔与之告老还乡,回到故土增城,在凤凰山边的住所种下了很多菊花,其间偶有动机不纯的为官者登门拜访,崔与之便会带他们去欣赏菊花,以菊花表明清廉之志。此事传到京城,皇帝派人将题有“菊坡”二字的牌匾赐予崔与之。
(三)不负祖上好家风代代传
崔庆华老人是崔与之的第23代直系后裔,现居住在增城。据老人说,崔与之一辈子为官正直,不畏权贵,因此特别受皇上赏识。“他虽然没当丞相,皇帝还是把这个称号赐予了他。”而在崔与之的儿子结婚时,崔与之更是拒绝了亲家送来的700亩嫁妆田。
由于自己从小就受到了祖先这种好家风的熏陶,崔庆华老人在教育自己儿女时也特别严格。“崔与之说过,‘无以嗜欲杀身,无以货财杀子孙’,我从小就要求孩子们一定不能贪。要像祖先一样好好读书,为社会做出贡献。”
“贪财只会害了子孙后代,洁身自好才能走得长远。”
聊起自己的后代,老人很是自豪,他的儿孙在各行各业中传承着老祖宗清廉的家风。